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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菠萝

来源:日期:2022-06-22浏览:3778

    徐闻菠萝,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徐闻菠萝,俗名为番蒌子,又名麻子,是徐闻重要的农作物。徐闻菠萝果大、汁多、肉脆、味甜、香烈。 
  2019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徐闻菠萝”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品质特点

    个大金黄、果香浓郁、肉脆清甜、汁多香烈

  徐闻菠萝产品特点
  徐闻菠萝果实饱满,果形上下匀称呈圆筒形,果眼眼沟较浅,果肉浅黄色或金黄色,肉脆,纤维少,果心小,香味浓郁持久,甜酸适中。果汁可溶性固形物12至15%,有机酸0.4至0.5%,菠萝罐头口感细嫩、肉脆、清香、甜酸适度。
   

  

   徐闻菠萝产地环境
   徐闻菠萝土地土壤
  徐闻县土地总面积1979.6平方千米(包含东方红农场在徐闻县区划内面积25.2平方千米),其中农垦土地总面积371.4平方千米,土地资源丰富,耕地土层深厚,疏松肥沃,利于徐闻菠萝的耕种。徐闻县土壤分为7个土类,12个亚类,32个土属,72个土种,其中以砖红壤土类、水稻土类和滨海沙土类为主。
   徐闻菠萝气候
  徐闻县属热带季风气候,四时常绿。日照充足,太阳辐射能丰富,年平均日照2160.0小时,利于徐闻菠萝的坐果。 [6] 
   徐闻菠萝淡水资源
  徐闻县常年7~9月份降雨占全年的70%,东北部多年平均降雨量1795毫米,西南沿海多年平均降雨量1364.1毫米,适宜徐闻菠萝的生长需要。多年平均水径流深466毫米,地表水径流量6.9亿立方米。县城大水桥水库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为0.30,属于较清洁级,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要求。
   徐闻菠萝历史渊源

  
  徐闻菠萝 俗名为番蒌子,又名麻子,是徐闻重要的农作物。徐闻县是中国最大的菠萝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菠萝之乡”,菠萝年产量约占广东种植面积的43%,约占中国的三分之一。主栽品种“巴厘”占95%以上,每公顷产量约52吨,每年4~5月份大量集中上市。菠萝产地主要分布在曲界、下桥、前山、下洋、龙塘、锦和、和安、城北等乡镇,质量以曲界镇愚公楼、金满堂、高坡、仙安和前山镇甲村为较佳。其中,愚公楼菠萝在东南亚享有盛名,被誉为“中国愚公楼菠萝”。
  民国十五年(1926年),徐闻人从国外带回菠萝种苗,在曲界镇愚公楼推广种植。
  1978年,改革开放后,徐闻菠萝以鲜果北调为主,销往全国各地。
  1985年,徐闻改变菠萝的生产季节,促进反季节菠萝的生产,形成一年四季均有菠萝供应市场的生产格局。
  2009年,徐闻县40多家菠萝加工企业,加工方面以罐头、果汁以及果脯等传统产品为主,菠萝罐头畅销6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6年,徐闻县首届菠萝文化旅游节在曲界镇举办;徐闻菠萝首次出口伊朗、俄罗斯。
  2019年,徐闻菠萝率先在广东省试行“12221”农产品市场营销模式,即建立1个农产品大数据、组建销区采购商及培养产区经纪人2支队伍、拓展产区及销区2个市场、举办“引进来”和“走出去”2场活动,助力实现销量提升等一揽子目标。
  2020年疫情期间,徐闻联合拼多多率先落地“抗疫助农直播”模式,通过线上“原产地直发”的方式,解决农产品滞销难题,实现单场带动菠萝销量近30万斤。这一抗疫助农试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被总结为“徐闻模式”。
   徐闻菠萝生产情况
  2018年,徐闻菠萝种植面积2万公顷,总产60.3万吨,产值10.49亿元。
  2020年,徐闻出口鲜菠萝477吨、货值约为250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逾400%和300%。
  2021年3月,徐闻菠萝总产量约65万吨,较上年减少5万吨,早熟品种质量稳定,售价每公斤高至4元,比2020年同期上涨近三成。 
  
  
  
  
   徐闻菠萝产品荣誉 
  1991年,徐闻菠萝荣获第二届北京国际博览会银质奖。
  1995年,徐闻菠萝荣获第二届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
  1997年,徐闻菠萝获得第三届中国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称号。
  1999年,徐闻菠萝荣获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称号。
  2005年,徐闻菠萝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徐闻县被命名为“中国菠萝产业龙头县”。
  2006年,徐闻菠萝获得“中华名果”称号。
  2009年,徐闻菠萝获得“中国十大热带名果”称号
  2019年,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徐闻菠萝”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徐闻菠萝地理标志
   徐闻菠萝地域范围
  徐闻菠萝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区域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涉及曲界镇前山镇锦和镇和安镇下洋镇新寮镇龙塘镇南山镇海安镇城北乡下桥镇迈陈镇角尾乡西连镇徐城镇共计15个乡(镇)198个行政村(社区)。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9°48′45″~110°33′45″,北纬20°12′30″~20°45′00″之间。 徐闻菠萝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19-03-2720。 
  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特定生产方式
  1、品种:“巴厘”、“金菠萝”、“神湾菠萝”、“甜蜜蜜菠萝”、“金钻菠萝”、“手撕菠萝”和“西瓜凤梨”等。 
  2、立地条件:选择海拔150米以下,坡度20度以下的土地建园。土层深厚、肥沃,通透性好的砖红壤,pH4.5至5.5,有机质含量3至5%。
  3、栽培管理:全年均可种植,以气候温和,雨水充足的季节种植为好。巴厘品种亩植3000至3500株,卡因品种亩植2800至3000株。
  4、苗木繁育:假植培育法:建立苗圃,选择无病虫害,生长健壮的裔芽(托芽)、冠芽(顶芽)、吸芽(腋芽)假植于苗圃,当裔芽苗的高度达25至30厘米、冠芽苗的高度达20至25厘米、吸芽苗的高度达35厘米时,可出圃供大田种植。
  老株就地分株繁育法:收果后及时给老株追肥,促进芽苗生长,待老株吸芽长至30至35厘米、裔芽达25至30厘米时取下芽苗,供大田种植。
  5、采收:鲜食果实以果基部1至3层小果果皮呈黄色,小果饱满时可采收。加工果实的果皮浅绝色,小果饱满时可采收。
  徐闻菠萝采收
   徐闻菠萝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标志使用申请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标志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使用申请书;
  (2)、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3)、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4)、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5)、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印刷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农产品地理标志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统一设计、制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5、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6、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应当保存五年。
  7、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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