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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到汝州市调研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来源:日期:2022-06-23浏览:3778

  4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带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前往汝州市调研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刘冠华一行先后前往汝州市蟒川镇严和店村汝窑遗址、汝瓷小镇、弘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张公巷汝瓷遗址、汝州市玉松汝瓷有限公司进行调研。 

  刘冠华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指出,地理标志产品与该产品所处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以及人文历史等因素密不可分。目前国家批准的汝瓷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包括汝州市及宝丰县的部分区域,两地共同做好汝瓷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可以提升汝瓷的市场化组织能力、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和保障汝瓷的市场秩序。汝瓷的地理标志工作关键是强化管理,有效保护,树立品牌意识、品牌战略,要尽快做好汝瓷类、汝窑类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合理积极使用地理标志,切实把产品的质量、信誉做好,要增强保护意识,在法律框架下规范管理部门、管理制度,实现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同业监督。只有做好汝瓷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才能将汝瓷传承发展,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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